父与子全集,读后感6篇

时间:2025-01-26 作者:Brave

写读后感时,注意用具体的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是非常重要的,一篇有见地的读后感应结合书中理念和生活实际,提出切实的思考,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父与子全集,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6篇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1

这是完整的读下来的第一本三毛的书,以前零散的看过一些文字,如沙漠观浴记一类的,但是我肯定是可以归类为“只看过很少三毛作品,并了解也很少”的那一类人。

所以这里也只是记录一些自己的感受,其实是无关“评论”二字的。

这本书是三天读完的,在国大午正午安静的阳光里,填饱肚子拿着自习的书本跑到中文图书馆,然后在书架上翻出这本书,继续安静的读下去。

因为书的内容也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观感里,前面都是三毛讲自己的感情,最开始几篇小文里是对父母的爱,对朋友,对世界的爱。后面大段大段梦境和现实,全是围着荷西转的,那已经不是当下这个“爱”字可以表达的感情。看到那些文字,想象着那个当时尚且是女孩子,签下婚约时以笃定“没有退路”的女子;那个在看不见丈夫的时刻,就会蔓延出无尽恐慌的女子;那个买了水果去海边,对着丈夫灿烂的笑的女子;那个抱着墓碑哭泣,而后又一遍一遍的刷漆的女子,几番感慨,甚至大为羡慕,只觉得仿佛世界上再没有人可以爱的这样纯粹,歇斯底里而又带着自成一体的优雅和从容。

其实如果昨天写上面那段话,也就是没看后面三分之一左右的书的时候,可能会写得更为感性,记得当时自己还感慨过“就算现在给自己以三毛的心境,亦无那份境遇和幸运”,觉得那是一个,深情(这不很恰当,可我实在找不到词了)女子在大漠那样的环境之中创造的.现实版童话。然而今天读到西沙两次拜访三毛之后的记录,突然明白所谓情深似海则可以把现实变成童话只不过是自己花痴一般的设想而已。她所获得的那些敬爱,做事情的从容有力,自然而然的得体和大方,当然不同于很多韩剧里面或世家或贵族一样的教育,却也一定有自己的经历和磨练。再读到后来她和沈君山的对话,更是全盘打翻之前的感受……她何止不单纯,她的思维简直清晰到彪悍。或许在我的认识里单纯和幼稚有几分接近。但至少我相信单纯的人在严密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往往会很快的相信,而不是井井有条的拿着自己旗帜鲜明的观点作比对。以后若有机会,要再好好读读三毛生平方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她的作品,却多少有点体会到为何那么多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了。

只是想抹一把冷水,拍拍自己的脸,告诉自己不要做单纯一世亦美好一世的美梦。三毛,不,陈懋平,本身有着太多的强大,而笔名三毛下面,只是拿给大家看的,当然也是真实的,她痴情、无忌、我行我素而快乐从容的一面罢了。我们或许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却绝不可能只拿一个平面画卷作为立体雕塑的目标。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2

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爱情和生活的电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个奇特而优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确的在追求着什么东西,然而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多时候都在向弗列说着很多琐碎的事情,似乎无关紧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乐观的向往着有一个牧场,可以养很多马,可以和弟弟快乐的在过简单生活,而很爱她的前丈夫来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经的家,可是,她说她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却带来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时崩溃。然后又很执着的要嫁给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帅气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个自称摄影师的脾气怪异易怒的房东家,女主角为了逃离喝醉酒的男人的`骚扰跑上男主的房间,然后和男主说着自己的向往、生活等等,并称呼男主角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两个人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城市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时常来往,像朋友,又像恋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举办pati的场面,趣味至极,很喜欢一个镜头,男主趴在人潮拥挤的地面接电话,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烟头放进去,很搞笑也很别致。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卖出的喜讯,女主角提议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他们去了蒂凡尼,一个高档珠宝店,在那里,男主要赠礼物给女主角,女主角忽发奇想,要在蒂凡尼买个十元以内的饰物,没想到真的有,可是却是个纯银电话拨器,这却和男主想要送给女主的浪漫的东西完全不符。

男主从怀里拿出吃爆米花的赠品——一个戒指,询问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应。果然是个好极的地方。他们去了图书馆,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却被图书馆管理员责骂,实在滑稽的无奈。然后他们居然去店铺偷东西,而且顺利的各偷了个可爱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两人离开。分明将他们当成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就在女主角认为自己可以嫁给那个拥有牧场的富豪的时候,房东却举报他们涉嫌贩毒。虽然被保释了出来,可是拥有身份的富豪却取消了取女主的约定。

女主依然想要离开那个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说那里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甚至将男主特地从女主家里抱来的猫咪丢下车,她说,他们谁也没拥有谁,人们不属于对方,没有人可以将我放在笼内,她荷猫咪都是无名氏,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对方。男主很气愤的下车,说她懦弱,缺乏勇气,害怕承认人生就是这样,然而人们相爱,结成佳偶,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机会,她说的自己野性难驯,害怕别人将她困在笼子里,其实她已经在笼子里,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么城市无关,无论去了哪里,她依然会遇到自己。男主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是那枚他们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车,去找那只被她遗弃的猫,雨很大,女主从车上下来,追上男主的身影,问找到猫咪了没有。

影片基调很平静,就像生活安静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从缝隙间洒落下来的阳光安抚了一切。使得喧哗荷浮躁也变的安静,平和。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3

在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由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是其中数一数二的佳作。历经百年考验,至今仍广为传诵,在世界文学史上,这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它也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小说作品之一,同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而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以他独有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叙述了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乙住着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具有卓越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狐狸一般的敌人斗智斗勇,伸张了社会的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正如他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几片泥点,一团烟灰,一段经历,甚至是人的手型,如果他们遗留在了某一个犯罪地点的话,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利用这些常人看似无解的蛛丝马迹,寻找罪犯的踪影,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这本书中的故事,向我们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地质学、化学、地理等知识,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小说。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4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5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6

?克雷洛夫寓言》是俄国杰出的寓言作家克雷洛夫写的。在他的寓言里,每个故事都有性格鲜明的主人公,而且植物和动物们被赋予了人的性格和感情。

在《狮子和蚊子》中,一只蚊子小心的飞到号称“森林之王”的狮子面前,向这位威风凛凛的大王问好,狮子见原来是一只小小的蚊子,为了显示自己大王的.身份,故意对蚊子不理不睬,摆出了冷冰冰的轻蔑态度。这可把蚊子怒火了,一定要杀杀狮子的锐气,它飞到狮子的背上、眼睛上和耳朵上,乱盯乱咬,它要是看准的地方,瞅准机会,就像老鹰似的猛扑下来,在狮子的身上猛刺猛蜇。狮子终于受不了了,它倒在地上抖动着身体向蚊子求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能因为对方外表弱小就轻视他,因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在《马和骑师》中,骑师训练出一匹又乖又听话的马儿,他十分得意,觉得可以把马的缰绳解掉了。被解掉缰绳的马儿知道自己什么约束也没有的时候,就无拘无束的撒开四蹄在辽阔的原野上狂奔,再也不听骑师的话了,后来冲下深谷,摔了个粉身碎骨。以前爸爸妈妈约束我的时候,我常常想:要是没有人管我就好了,想干嘛就干嘛。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还是有点约束比较好,要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话,如果是错的事情那就会害了我自己。